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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通過電子郵件加強信息溝通的通知
廈門新立基有限公司
廈新立基〔2013〕10號
關于通過電子郵件加強信息溝通的通知
贛北公司、漳州新立基、路港公司、江西新立基、福州分公司、成都分公司、廣西分公司、司屬各部:
為進一步加強信息溝通,及時反映各項工作進展情況,充分發(fā)揮電子郵件系統(tǒng)傳遞信息指導工作的作用,現(xiàn)就通過電子郵件加強信息溝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電子郵件內(nèi)容:工作報告、請示、部門之間事務往來需要留下書面資料的、沒有見面交流條件的其他交流內(nèi)容、難以簡單用口頭表達說明清楚的事項等。
二、電子郵件格式要求:寫信、回復需明確主送人、抄送人、主題、落款等。
三、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認真組織實施,各綜合辦在2013年3月30日前將員工電子郵箱信息匯總報送到廈門新立基公司綜合辦。
為進一步加強信息溝通,及時反映各項工作進展情況,充分發(fā)揮電子郵件系統(tǒng)傳遞信息指導工作的作用,現(xiàn)就通過電子郵件加強信息溝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電子郵件內(nèi)容:工作報告、請示、部門之間事務往來需要留下書面資料的、沒有見面交流條件的其他交流內(nèi)容、難以簡單用口頭表達說明清楚的事項等。
二、電子郵件格式要求:寫信、回復需明確主送人、抄送人、主題、落款等。
三、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認真組織實施,各綜合辦在2013年3月30日前將員工電子郵箱信息匯總報送到廈門新立基公司綜合辦。
廈門新立基有限公司
2013年3月20日
2013年3月20日